八旬老人拆掉护栏跳楼身亡,家属索赔40万,养护院被判无责

Connor 火币交易所 2025-04-07 1 0

据央视网报道:2023年7月19日,80多岁的刘大爷自行从养护院的二楼跳下坠落身亡。刘大爷的家属将养护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调查,临出事的前几天,刘大爷的儿子将刘大爷带出养护院去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以2万元的低价将父亲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随后,刘大爷回到养护院就做出了故意破坏护栏、情绪激动殴打护工等行为,称想回家。刘大爷的儿子接到养护院的通知后,态度冷漠,也没有来养护院看望父亲。

八旬老人拆掉护栏跳楼身亡,家属索赔40万,养护院被判无责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

刘大爷坠亡后,家属刘先生遂以养护院违约为由诉至海门法院,要求养护院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药费等共计40余万元。

江苏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协议明确约定了护理等级,不属于24小时全天陪护,刘大爷在中午午休期间趁护理人员离开打水时擅离房间,并破坏二楼门窗后、翻越护栏自行跳楼以致死亡,该死亡后果非养护院违约行为造成,也非养护院履行合同所应当预见,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故意行为也无从防范。

八旬老人拆掉护栏跳楼身亡,家属索赔40万,养护院被判无责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养护院发现老人行为异常后虽未及时按协议约定解除合同,但第一时间将老人偏激、暴力倾向告知刘先生并要求其到养护院,已属按约履行对老人的生活照料及告知义务。且养护院门窗设有防护,高度足够防护正常成年人自窗户坠落,故养护院已属按约履行对老人安全防护义务。老人坠楼后,养护院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通知刘先生并陪同送医救治,亦系按约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医疗救助义务。鉴于养护院对于老人自行破坏门窗自行跳下的行为及后果均无预见性,故不宜过分苛求养护院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该死亡后果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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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拆掉护栏跳楼身亡,家属索赔40万,养护院被判无责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

刘先生知晓老人已患有老年痴呆症在家已不能专人护理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送医诊断治疗,而不是转嫁其应尽的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将老人移送至不具有治疗功能的托养机构,明显疏于关注老人的身体健康;也未就老人的实际身体状况要求养护院提高服务等级;在养护院发现情况异常后数次通知张某等家属来院时,又消极应对,平时缺乏探视、关爱,疏于关注老人心理健康,以致老人做出糊涂之举。张某作为监护人和送养人,显然有所失职。

法官进一步解释,养护院仅能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进行服务照料,子女不能错误地认为把老人安置在养老机构就可以一劳永逸,不用再履行探视及其他义务。如果支付相对低廉的托养费,却要求养老机构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的监护职责,履行一般生活照料之外的其他职能,对于养老机构是一种苛求乃至不公平,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极目新闻综合央视网、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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